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《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贵阳贵安兼职创新、在职创办企业的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黔人社通〔2021〕115号)精神,我校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。坚持发挥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效能,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;坚持发挥高校的人才与技术优势,鼓励科研人员合理利用时间,挖掘创新潜力,加快科技创新,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快速转化;坚持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提高人才流动性,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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