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,教辅科研、研究院(中心),机关:
根据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省级“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”的函》通知要求,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办理“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”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依据。
1.在编在岗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、在编在岗的省管专家、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。
2.在编在岗且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专家。
3.在编在岗且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。
二、提交材料。
1.《贵州省“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”申请表》(附件一)3份,带有“£”的选项请点选“R”,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标准照或清晰彩印到表格,黑白照片打印的不合格;
2.《贵州省“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”申请人员汇总表》(附件二)1份;
3.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;
4.申请依据对照材料各1份:
(1)本土培养博士:博士学历学位证书、稳定人才协议书(国外学历: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)各1份;
(2)全职引进博士:博士学历学位证书、提供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引进批复文件或《贵州省直(属)事业单位新聘用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备案表》(国外学历: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)各1份;
(3)正高级职称专家:提供正高级职称证书和职称评审文件或职称评审表,以及职称聘任文件或聘用证书,各1份;
(4)柔性引进:除以上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,单位出具柔性引进材料证明(每年在贵州工作不少于三个月)各1份。
5.电子照片:按“汇总表序号-姓名”命名,并为jpg格式的近期免冠一寸白底标准照,规格为2.5×3.5cm,像素(300dpi):295×413px。
6.电子材料:对应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以“单位+姓名+办理绿卡”命名打压缩包,发送到19496055@qq.com邮箱。
三、时间与要求
请各单位及时收集汇总申报材料,对申请人是否在岗、是否违法违纪等进行审核,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入《“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”申请人员汇总表》,确认无误后,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以部门为单位于每月5日前(周末或假日顺延)送至人事处人事科210办公室。
附件:1.贵州省“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”申请表
2.贵州省“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”申请人员汇总表
联系人:王志宽,联系电话:13329618902。
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
2022年7月1日